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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绿色转型下在华跨国公司FDI新动向
2026-07-102

全球绿色产业竞争日趋激烈,跨国公司加快重构低碳供应链。中国作为全球主要绿色产业市场和新能源产业链枢纽,正迎来跨国公司投资的结构性调整。把握新一轮FDI动向,对于推进制度型开放、抢占绿色发展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节点。“十五五”时期,中央明确提出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这一制度性变革正在重塑外商直接投资(FDI)进入中国市场的底层逻辑。调研发现,在华跨国公司投资呈现三大新动向:一是加大能源基础设施重资产投资,二是深度参与“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建设,三是主动对接国际碳核算规则。跨国公司通过深耕本土化研发、构建绿色资产组合、参与标准制定等方式,深度嵌入中国绿色产业链,投资模式呈现资产化、系统化、数智化特征,相关动向值得关注。


绿色转型背景下的FDI范式重构


1.碳排放双控制度加快落地


国务院印发的《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明确了下一步两阶段转型路径:“十五五”时期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体系;碳达峰后全面实行碳排放总量控制。这一政策转向解除了对清洁能源消费的总量限制,将发展约束条件从能源总量精确锚定为碳排放总量。


对在华外资企业而言,获取绿色能源正成为比土地、劳动力及税收优惠更为稀缺的生产要素。传统通过购买配额或缴纳罚款应对环境规制的被动模式已不可持续,企业必须主动介入能源生产与管理的上游环节,确保供应链韧性与合规性。


2.零碳园区成为FDI新载体


工业园区贡献了中国约31%的碳排放。三部委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将核心指标“碳能比”(单位能耗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严格限定在0.2—0.3吨/吨标准煤以下。


这一标准划定了FDI进入的高门槛与新赛道。达到上述碳能比,园区需实现至少80%的绿电替代,并构建高度智能化的能源管理系统。这不仅创造了巨大市场需求,也促使跨国公司从单纯的园区租户转变为能源基础设施共建者。


跨国公司加大能源基础设施投资


1.环保企业延伸能源业务


传统环保业务逻辑是“谁污染谁付费”,环保治理企业作为服务商收取处理费。在循环经济逻辑下,废弃物被视为能源载体,全球领先环保企业正通过重资产投资改造治理设施,将其转化为能够产生现金流的能源资产。


法国威立雅集团在中国市场的转型具有代表性。在广州科学城,威立雅与投资集团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投资建设脱碳项目,应用碳捕集与工业余热回收技术,利用捕集工业烟气中的热能转化为蒸汽和电力,回供并销售给园区内工业企业。该项目预计每年减少碳排放约20万吨。通过这种商业模式,威立雅从收取处理费的环保商转变为收取电费、汽费的业主,稳定了长达数十年的收益,同时为园区企业提供具有价格竞争力的低碳能源。


2.能源巨头创新资本运作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具有点多、面广、单体规模小的特点。国际能源巨头正通过引入金融资本,构建开发—持有—运营模式,展示了能源领域FDI新路径。


道达尔能源与远景科技集团成立的合资公司,已成为中国市场上最大的外资分布式光伏服务商之一。去年5月,该公司进一步创新投资模式,携手基金和保险共同投资分布式光伏等资产,将分布式光伏项目打包成具有稳定收益率的绿色金融产品。这一模式不仅解决了扩张期的资金占用问题,还验证了中国绿色资产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流动性和吸引力。


3.新兴资本布局技术研发


来自中东等新兴市场的资本,不再仅扮演财务投资者角色,而是带着本国能源转型诉求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形成“中国研发+中国制造+全球应用”链条。


沙特国际电力和水务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海水淡化私营企业之一,将中国视为其全球战略的核心。该公司在上海设立首个海外全球创新中心,首期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聚焦光伏、风电、储能、绿色氢能及海水淡化五大领域。其战略意图在于利用中国在新能源产业链上的技术优势(如高效光伏组件、电解槽技术),与全球资产投资形成协同(如沙特NEOM新城)。该企业计划在中国累计投资300亿美元,显示了对中国市场的高度信心。


跨国公司深度参与“源网荷储”系统建设


在零碳园区建设标准下,单一节能设备或光伏板已无法满足“碳能比”考核要求。园区需要能够实时平衡能源生产(源)、传输(网)、消费(荷)与存储(储)的复杂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多次强调,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提升能源系统的灵活性和安全性。跨国公司凭借在工业自动化和能源管理领域的积累,正在转型为这一系统的总设计师和集成商。


1.工业能耗管理实践


随着AI技术爆发,数据中心(IDC)成为能耗大户。施耐德电气在北京亦庄的零碳工厂部署了微网能耗管理系统,协同调度2.4MW屋顶光伏、储能设备及柔性负荷。该系统通过AI预测算法,实现工厂能源供需的毫秒级匹配,光伏渗透率大幅提升,每年减排二氧化碳超过1600吨。这一案例表明,外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正从硬件产品(断路器、变频器)向“硬件+软件(算法)”整体能耗管理解决方案转移。


2.园区智能电网实践


北欧工业集团丹佛斯在嘉兴海盐第二园区建设了源网荷储一体化的直流微网(DC Microgrid),为智能电网建设提供示范样本。传统电网是交流电(AC),但光伏发电、电池储能及现代工业负载(如LED照明、变频驱动、电动汽车充电)天然是直流电(DC)。传统模式下,电能需要在AC和DC之间多次转换,每次转换造成3%至5%的能量损耗。丹佛斯通过引入智能电网技术减少变流环节,显著提升系统效率,同时将工业生产余热回收利用,通过热泵系统供给园区供暖,实现电—热多能互补。


3.电网侧脱碳实践


电网设备本身的碳排放(主要来自绝缘气体六氟化硫SF6)往往被忽视,六氟化硫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35万倍。西门子能源抓住这一痛点,将电网侧脱碳作为在华投资切入点。


中国首座110kV零碳变电站采用西门子能源145kV环保型气体绝缘开关设备(GIS)技术,利用工业净化空气替代六氟化硫作为绝缘介质,实现零温室气体排放。在广东汕头,该技术被应用于海上风电机组,解决了海上风电升压站的环保与紧凑型设计难题,填补了国内在环保绝缘气体应用领域的空白。


这些场景应用表明,FDI正从单纯设备出口转向深度参与中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跨国公司通过投资本土化生产和技术适配,加速了关键脱碳技术在中国的规模化落地。


跨国公司主动对接国际碳核算规则


随着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落地及全球供应链对碳足迹要求提高,跨国公司对华投资关注点已从单纯减排上升到碳资产的合规性与可流通性。


1.欧盟CBAM形成外部压力


欧盟CBAM已于2026年正式进入实质性收费阶段。结束此前的过渡期,对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氢等六大行业的进口产品,强制要求企业购买CBAM证书,证书价格直接挂钩欧盟碳价,核心在于对进口产品的碳排放征税。由于中国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较高,如无法提供被国际认可的绿电证明,出口产品将被计算高额碳税。欧盟要求碳数据必须具备极高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简单购买未经核证的绿证(GEC)可能面临“漂绿”指控。对在华生产并出口欧洲的外资企业而言,最大挑战在于如何证明其产品使用了绿电,并确保被欧盟采信。


2.构建可信数据链成为核心关切


在这一背景下,跨国公司对零碳园区的要求从“有没有绿电”升级为绿电能否被溯源及认证。外资企业开始青睐具备完善碳管理平台的园区,这些平台利用区块链、物联网技术,能够实时记录绿电的生产、传输和消纳数据,形成不可篡改的碳账本。能够提供国际互认碳数据的数字基础设施,将成为地方园区吸引高质量FDI的关键软实力。


吸引FDI新思路


针对上述新动向,地方投资促进工作须跳出传统“土地+税收”模式,转向以标准、场景、规则为核心的制度型开放引资思路。


1.围绕“碳能比”形成可预期的FDI引导机制


建议地方政府在零碳园区建设中,严格对照0.2—0.3的碳能比阈值,将这一指标作为筛选入园项目的绿色门槛,倒逼高能耗、低效能项目退出,腾出环境容量给高技术和高附加值外资项目。制定“约束清单”(必须达到的绿电比例)“项目清单”(鼓励FDI进入的能源基础设施领域)和“支持清单”(绿色金融与财税优惠)。对能够通过技术手段显著降低园区整体碳能比的跨国公司,可视作功能性总部给予支持,让外资企业在投资决策前能清晰预判碳成本收益。


2.开放“源网荷储”系统应用场景


打破能源领域隐性壁垒,将园区能源系统作为吸引外资的应用场景。通过场景换技术,利用外资解决新型电力系统技术难题。鼓励外资参与园区增量配电网、新型储能电站及智能微网的投资建设。优先引入具备投建营一体化能力的外资企业,支持其与本土企业组建合资平台,通过混改或项目公司形式,提升园区能源系统整体效能。


3.突出溯源核证与规则对接


建议在国家级经开区等重点外资集聚区,率先建立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碳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支持园区内外资企业参与绿电交易,探索GEC与欧盟来源担保证书(GO)、CBAM证书的互认路径。支持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参与碳足迹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形成“绿电—核算—认证—出口”完整闭环,让外资企业成为中国绿色标准的共建者和受益者,增强其扩大在华投资的信心。


作者单位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农业与能源产业部


来源:2026年3月(上)第05期《中国外资》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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